王某是某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爱好者,在注册该游戏时绑定了自己的QQ账号,陆续在游戏账号中充值了五六万元,用于购买游戏皮肤与道具。
2023年9月3日,因工资还没发,生活开支没有着落,情急之下,王某将绑定了游戏的QQ账号的完全使用权出售给某网络公司。该网络公司主要从事各种游戏账号的买卖业务,并且制作了一个专门用于线上交易游戏账号的平台。
该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游戏账号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公司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QQ账号的完全使用权,包括使用该QQ账号登录的游戏账号、游戏角色、邮箱账号等。合同中明确规定,王某在交付该QQ账号的使用权后,不得采取任何方式索回,包括申诉找回。
4500元到账不久就被王某挥霍一空。过了不到一个月,王某的“游戏瘾”发作,想通过申诉的方式找回已经出售的账号继续打游戏。绑定游戏的QQ账号是用身份证实名认证的,王某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刷脸验证找回该账号,但担心找回账号的行为被网络公司发现,便用朋友徐某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以此营造出一种被盗号的假象。
没过几天,网络公司发现该账号无法正常登录,于是在微信上找到王某沟通,询问相关情况。王某承认是他找回了账号,还先假意答应归还账号,但后续一直不回复对方。
2023年10月31日,该网络公司赴江苏省溧阳市公安局报警。当日,民警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王某对私自找回账号并据为己有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王某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近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溧阳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日报》5.7 李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