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未到退休年龄,社保已缴满15年,是不是可以不再交钱坐等退休了?”的相关话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回应称,《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达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并不是缴满15年就可以不用缴费了。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继续为其参保缴费,直至退休。
当然,社保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并不属于“白交钱”。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多,也就是常说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此外,社保并非只包含养老保险一项,还包含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无论从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还是从保障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广大劳动者都不能盲目相信“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必须为自己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切勿随意断缴、因小失大。
(《北京青年报》4.26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