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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5月01日 星期三

    变更公证遗嘱是否还须办理公证

    《 文摘报 》( 2024年05月01日   03 版)

        徐先生曾在公证处订立了一份遗嘱,将主要遗产留给大儿子。由于大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徐先生希望变更遗嘱内容。请问律师,他是否必须再去订立公证遗嘱?

        【律师解答】:

        根据以前的《继承法》,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但是,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徐先生只需根据《民法典》对于遗嘱的要求,再订立一份遗嘱就可以对之前的公证遗嘱内容进行变更。

        在订立新的遗嘱时,需要留意新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新的遗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当然,也可以去公证处再订立一份公证遗嘱。

        (《上海法治报》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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