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和小王是楼下楼上的邻居,但自从小王入住后,双方就因为噪音问题屡屡产生矛盾。老刘频繁地在整栋楼的微信群里反映楼上有跑跳声、敲打声、机器声等噪音,而小王则觉得自己很冤枉,他们已按老刘要求在家穿软底鞋,尽量控制3岁幼儿在家走动,也多次在微信群里坚决否认老刘听到的声音是自己家发出的。
小王一家于2023年1月搬离了房屋,而老刘则将小王夫妻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停止制造噪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庭审中,老刘为了证明小王一家制造了噪音,提供了一段只有1分钟的录音,该录音中仅有几声微弱的类似机器发出的“吱”声。此外,老刘还主张楼上制造的噪音为早上8点上班时换高跟鞋出门的噪音。对此,小王表示家里只有常规家用电器,自己也是正常时间换鞋上班,是合理且正常的行为,并不是噪音。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提交的微信群聊天记录,也有其他不同楼层业主提出声响的问题,老刘只是猜测是小王家发出的声音。老刘提供的录音中所记录的声响来源不清楚,且声响持续时间很短亦未达到噪音的标准。小王现已不在楼上房屋居住。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刘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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