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控制18万多个摄像头搜集实时画面出售……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年度)》,通报该院近5年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其中一起案例显示:被告人巫某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某品牌摄像头的用户名和密码数据库,将其置于自建的App中,通过指令调取数据库信息实现入侵并控制目标摄像头。经调查,该男子控制的摄像头超过18万个,场所涵盖医院、家庭、养老院、实验室等。法院审理认为,巫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1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80余万元。
当智能安防系统普及开来时,“窥私”的主要方式变成了不法分子入侵操控受害者设备,作案方式低风险、“高效率”,不法分子可以实现人机分离、隐蔽性更强,由此带来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
没人愿意在不知情中生活于“众目睽睽”之下,没人愿意在现实版“楚门的世界”里当那个被围观的傻子。“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我们不希望美好的诗句在现实中演变成自己在某些场合被“窥私”的恐惧。让百姓在公私领域有着更多的安全感,需要有关方面强化监管,相关企业尽快提升技术对抗能力,同时,每个人也应有基本的法律自觉,共同抵制“窥私”行径。
(《工人日报》4.10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