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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特种作业高危,岂能买卖假证“埋雷”

    《 文摘报 》( 2024年03月27日   03 版)

        北京检察系统近期查办了一起特大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超过1.9万人购买了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涵盖电气焊、高空作业等39种高风险工种。目前,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风险大,因此,国家为特种作业设立了准入门槛。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无证或者持有假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经验,可能无法正确应对特种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情况,也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不定时炸弹”。

        从个人角度来看,无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特种作业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更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从公司角度来看,如果雇用了无证或者使用假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也将面临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等法律制裁。更为严重的是,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作业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

        特种作业操作证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企业的生产安全乃至全社会的公共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要对伪造证件的行为严查严打,对伪造证件的黑产业进行打击,让不法分子无处藏匿。

        (《北京日报》3.20 张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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