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孙菲菲入职陕西一家食品公司从事肉处操作工,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300元,并通过车间主任关某微信转账发放,平时工作由关某安排和管理。2023年7月22日,孙菲菲在车间操作切肉机时不慎被机器切伤右手中指,后被医院诊断为右手中指末节远端离断伤。
2023年9月26日,孙菲菲向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她与食品公司在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其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为其补缴社保。
2024年1月,长安区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孙菲菲与食品公司自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食品公司应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孙菲菲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约1.5万元,并为其补缴2022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间的社保。目前,该仲裁裁决已生效。
律师提醒,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农民工在收到微信转账后,应及时通过文字、语音等确认转账用途,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作为证据。同时,申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仲裁时效问题。
(《工人日报》3.8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