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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3月13日 星期三

    “国企挂靠链”的背后

    《 文摘报 》( 2024年03月13日   02 版)

        “提供民营企业混改,让民企成为国企子公司,代持股份不参与管理。名额有限!”“央企国企混改很火,私企挂靠国企,直接改制为国营公司”……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广告,宣称民营企业能通过挂靠获得央企国企背景加持,提升投标、融资竞争力,还无需被管理。调查发现,一些中介机构打着混改名头,向个别民企收取高额服务费承揽挂靠业务,甚至以此行骗套取资金和股权,既影响民企发展,也有损地方营商环境。

        租用北京王府井核心地段办公、打着“协助地方发展”旗号、层层挂靠“拉大旗,作虎皮”……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2022年破获一起特大系列性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团伙借助挂靠方式对外以“中字头”央企面目示人,借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由,打着“央企”名号骗取困难民企股权、资金,36家被骗民企遍及浙江、安徽、广东等16省24市,涉案股权、资金数额巨大。犯罪团伙精准拿捏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困难民企“病急乱投医”心态,打着“协助地方发展”“帮助民企纾困”等旗号,成为一些地方的座上宾。年近七旬的包某某就是这样一位“中间人”,他帮助犯罪团伙控制的某企业成功挂靠一家中央单位下属企业,其回报是一份《高级顾问聘用合同》。根据这份合同,包某某等3人担任公司高级顾问,在挂靠期间公司每年支付给3人共计100万元作为顾问费。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一些国企信息透明度有待提高,复杂的层级架构也让一些央企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存在监管漏洞。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从财务源头上阻止挂靠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监管,注重对业务关联性、投资股权比重等的穿透式管理,严查国企内部人员与掮客、中介利益输送行为。

        (《新华每日电讯》3.1 郑生竹 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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