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市80多岁的杨师傅是一名聋哑残疾人,父母双亡,亦未成家。顾大、顾二、顾三是三兄弟,三人的祖母早年间曾照顾过杨师傅一段时间,两家交往甚密。因杨师傅晚年无人照料,三兄弟主动伸出援手,共同照顾杨师傅多年。
2017年,杨师傅因病治疗后被送往太仓某康复医院治疗。住院期间,三兄弟轮流到病房探望、陪护老人,并负责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护工、伙食等费用。2021年,杨师傅在康复医院病故。之后,三兄弟不仅尽心处理他的丧葬事宜,还将杨师傅及其父母的骨灰盒一并安葬在三人所在社区的集体塔灵内。每逢祭祖等纪念日,还按照当地风俗进行祭拜。2022年,三兄弟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
太仓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氏兄弟三人与杨师傅虽不存在继承关系,但一直照顾杨师傅的晚年生活,对其起居、医疗极尽照料,多年的陪伴也给了杨师傅精神上的慰藉。在杨师傅去世后,三人负责其全部丧葬事宜并按照风俗祭拜,对杨师傅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人,也应当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有权申请遗产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人”。
据此,太仓法院根据特别程序作出民事判决,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案件判决后,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对杨师傅的房屋、存款等进行管理和清点,并将杨师傅的遗产分割归顾氏三兄弟所有,每人各得三分之一。
(《法治日报》1.21 罗莎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