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卫生院,通过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底,力争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目的是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如何体现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对此,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在门诊方面,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遍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到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报销比例上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倾斜。在住院方面,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的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起付线越低,2022年政策范围内职工和居民医保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比二三级医院分别高10%和17%。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支持医保基金向县域内医共体和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提高县域内疑难重症诊治能力,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更多医疗服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新华每日电讯》1.12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