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初,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泰日派出所接到辖区泰日水厂反映,称水厂工作人员在审查水表安装材料时,发现申请人黄某出具的有公安机关盖章的辖区某小区5号—1号门牌号证明材料存在异常,望派出所予以核实。
经核查,民警发现该证明上的“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泰日派出所”公章字迹与派出所正在使用的公章不一致。同时,该份材料上单位名称、落款等均有差错。民警判断这可能是伪造的公章,遂将材料送至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该印章确系伪造。掌握这一情况后,民警随即将黄某传唤至所接受调查。
原来,黄某家与妻弟一家共同居住在辖区某小区5号的自建房内,两家产生矛盾后便想分户独立安装水表。水表安装需要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但其所需开具的门牌号不存在,派出所也无法开具证明,水表一事遂就此搁置。2023年11月下旬,黄某和朋友余某喝酒时说起此事,余某表示认识人可以帮忙搞定,便揽下此事。
民警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了余某和朱某。到案后,余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悉,余某前往派出所开具证明被拒后,竟想出了私刻公章的歪主意。余某打听到朱某可以帮人刻章后就找到朱某帮忙,朱某没有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以400元的价格帮余某刻了一枚公章。后民警在朱某住所查获该枚印章。
目前,朱某因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余某因实施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新民晚报》1.5 李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