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雅士谈年龄喜用代称,如“弱冠”指男子二十岁,“及笄”指女子十五岁,“耄耋”指高龄老人等。
《礼记·内则》载:“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就是古代束发用的簪子。女子挽发插笄,相当于男子加冠,都是成年的标志。因此,把女子到了可以出嫁的年龄,称为“及笄”。《礼记·内则》谈到儿童教育时说:“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男孩十三岁左右学习音乐,朗诵诗经,可执勺(即乐器“籥”)起舞;到了十五六岁就执象(象征兵器的竹竿)起舞,开始学习射箭和驾车了。后因以“舞勺”代指十二三岁少年,以“舞象”代称十五六岁少年。
古代有给老人赐赠手杖的定制,《礼记·王制》载:“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意为:五十岁可以拄杖行于家,六十岁可以拄杖行于乡里,七十岁可以拄杖行于国都,八十岁可以拄杖出入朝廷。于是“拄家”“拄乡”“拄国”“拄朝”分别为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的代称了。
孔子《论语·为政》载:“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有了“而立”“不惑”“知命”等年龄代称。
(《今晚报》12.5 谭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