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数据统计始于2020年,近三年的总数分别为25.4万人、31.4万人和36.5万人,总体呈上升趋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称“事实孤儿”,特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形之一的儿童。
“事实孤儿”一般由亲属抚养,其中又以祖辈家庭抚养为主。由于祖辈往往存在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等问题,导致“事实孤儿”的养育保障和教育保障受到制约。目前,我国已经在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落实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事关“事实孤儿”的福祉上,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事实孤儿”普遍存在自卑、叛逆、自闭等负面心理,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亲情关爱迫在眉睫。为“事实孤儿”提供一个能够真正体现家庭温暖和情感互动的健康成长环境,是刚性的救助政策之外,必须重视的柔性救助方法。作为他们的监护人和社会救助力量,首要的义务,就是建立家庭式关爱的意识,真正弥补事实孤儿的失家之痛。
(《北京青年报》10.17 薛元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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