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规定,网络游戏、直播、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权限、消费管理等功能。各网络平台全面上线“青少年模式”。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的“腾讯视频”及“腾讯NOW直播”,APP内设置了“青少年模式”,打开首页即会有弹窗提示。
被告北京某公司运营的APP以“广告拦截自动跳过启动页广告”为卖点,吸引用户安装,随后强制要求用户对其软件开启“无障碍权限”。该APP将“青少年模式”弹框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之一,并以“限时免费”为噱头,引导用户选择开启该功能,一旦开启,用户再打开“腾讯视频”及“腾讯NOW直播”等网络音视频软件时,该APP则会自动跳过或屏蔽“青少年模式”的入口弹窗,使得用户无法通过首页提示使用“青少年模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为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又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跳过、屏蔽“青少年模式”入口弹窗功能也覆盖了网络音视频领域多款第三方应用软件,导致保护未成年人的功能设计落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人民法院报》10.10 李小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