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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10月11日 星期三

    法律服务

    婚内对外赠与,能否主张无效

    《 文摘报 》( 2023年10月11日   03 版)

        我丈夫在网上认识了王某,两人在网上聊天暧昧,我丈夫陆续给她转账了100万余元。请问律师,我可以要回这些钱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任何一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和处分的权利。

        “平等的处理权”主要是指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如果你丈夫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00万余元赠与王某,该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王某返还财产。而且王某取得该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

        当然,如果你丈夫赠与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你就无权干涉。

        (《上海法治报》9.25 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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