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大规模的由“系”到“院”的“升格运动”后,是以“大部制”为名的“学部制”的实施,而“学部制”在几所著名大学落地后,沉寂了20年,终于在2023年又掀起了一轮新高潮。当然,这中间不是没有例外情况。前不久,国内某“双一流”大学就把成立20多年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部拆分成两所独立的学院和一所研究院,其实更早一点时间,东部某“双一流”大学已经在率先垂范了。
30年前,一些著名大学成立人文学院的举动既让人欣喜,也令人期待。但现在来看,“人文学院”无论是作为行政实体,还是作为联盟式的虚体,其作为大学管理体制中一个行政层级的存在都显得有些突兀和尴尬。
大学管理如同医生诊疗,其原则就是删繁就简,以最少的治疗和最普通的药物获得最佳效果才是最值得提倡的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不为潮流所动,坚持保留系科设置的著名院校和著名系科(例如北大、复旦的中文系和历史系)最有文化自信和学术定力,也最值得让所有大学教育工作者致以十二分的敬意。
大学管理的另一原则是不能激发教师或学者的行政欲望,不能用管理体制的变化吊高教师热衷行政级别的“胃口”。表现在管理体制上,自然就要有所限定。这个“限定”,一是岗位设置上,二是职责规范上。前者的目标是精简,后者则须限权,减少行政职务所附着的过多利益,并充分体现“民主协商”和“能上能下”的原则。
可以肯定地说,大学管理体制既需要遵循大学教育的基本原则,也不能一会儿大张旗鼓地“建”,一会儿又大刀阔斧地“拆”。这种无谓的来回折腾,并不是人们期待的“改革”。
(《中国科学报》9.12 尤小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