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出生率不足的大背景下,浙江有了新方案。《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日前公布,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同时进一步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这是浙江省首个系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方案,也是全国层面走在前列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省域实践。
“方案”分6个部分,其中“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是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的2大政策之一: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全面施行电子居住证网上申领、核发、签注、使用,努力实现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兰建平指出,目前在城市有很多户籍在农村,但工作在城市的流动人口,其中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被称为农业转移人口。未来,通过居住证与身份证衔接,来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例如,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因工作变动带来的政策接续性问题,方案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统一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的积分制度,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在全省通用。当遇到子女上学等政策接续问题时,有非常清晰的顶层制度设计。
农业人口进城落户,宅基地怎么办?方案提出,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落户条件。也就是说,这三个权利与落不落户不挂钩。此外,放开落户限制后,中老年人口可能会增长。专家指出,能不能让山区26县的农民,尤其是中老年农民把土地流转出来,让这些土地重新回到集体,这样可以进行大范围的农业技术提升。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 7.18、19 尉洁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