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底,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远超出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近日,针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调整政策,广州市公安局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将“中心区域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限行”,并将“全天候限行”调整为“全天、白天、高峰分层次、分时段限行”。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研究室副主任罗茵茹表示,之所以如此调整,主要是根据之前收集的意见——当前社会各界对限行主要持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成为买菜、接送小孩上学等短途出行的补充,应该通过引导和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行人和谐共存;二是认为中心区域早晚高峰交通拥堵、非机动车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不均衡,对中心区域电动自行车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考虑到两种观点都有强烈呼声,为寻求各方“最大公约数”,广州交警通过第三方科研机构对路网结构、道路所在区位和等级功能、人车流量和车速指数、常规公交和地铁覆盖率、非机动车道建设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优化“限行”的具体路段和时段。“电动自行车某种程度上也是‘机动车’,不但有机动车的速度,有的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罗茵茹说,“不少市民希望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包括年审、扣罚等。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从地方立法的顶层设计高度考虑,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
(《广州日报》6.15 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