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8%。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再就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93岁。与此同时,自2012年起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和比重连续出现双降,2012年至2019年间就合计减少约2600余万人。因此,重视老年人就业有利于延长人口红利期和挖掘二次人口红利。
然而,由于老年人劳动力市场竞争加剧、退休金差异较大、照顾孙辈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力资源的再开发和再利用面临一些问题,如缺乏发展目标、劳动力市场不集中、没有严格的管理体系等,因此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尚未实现价值最大化。
对于老年人就业来说,有稳定的工作机会是重要诉求之一。根据调查,约72%的就业老年人认为稳定的工作机会非常重要,不用频繁更换工作或面临失业的风险。此外,许多老年人希望能够有相对弹性的工作时间,这样可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应对身体健康问题或照顾家庭的需要。
当前,我国针对老年人就业的政策还未形成完整体系,也未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专家指出,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很多领域需要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一些老年人也有继续就业的愿望,其他国家的经验做法对于我国促进老年人就业有所启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完善老年人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充分保障老年人就业权益。二是多方拓展渠道增加老年人就业机会,完善老年人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建设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开发老年人才库等,在重点领域开发适合老年人发挥作用的岗位,发挥各类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有意愿就业的老年人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支持老年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推动树立积极老龄观,引导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知,为老年人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经济日报》5.29 陆杰华 赵碧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