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房产中介声称买房可做“负首付”,例如房产评估价格600万元,但可以向银行贷款650万元,这样购房人不仅无须付首付,还能拿到50万元作为装修款。
“负首付”相对于零首付、低首付、首付贷又“前进”了一大步,而事实上,此举是开发商与房产中介千方百计为自己牟利所放出的“烟幕弹”。看起来购房者似乎没有手续费,但是为了及时支付剩余的首付款,有些人通过消费贷、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中介等筹措资金,既会产生新的超预期的融资成本,又会产生更多的融资风险。
当购房者碰到“负首付”应多长一个心眼,保持冷静与理性,千万别被开发商和房产中介们“钓鱼”。同时,监管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高度关注此类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防止开发商和房产中介各类违法营销乱象发生,在降低银行按揭贷经营风险的同时,从根本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新京报》5.24 莫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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