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入职一家新的公司,得知公司在夏季从来不发高温津贴。请问律师,高温津贴是不是必须发放的?
【律师解答】:
高温津贴依法是必须发放的,但这一津贴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据此,很多地方制定了地方性的高温津贴规定,包括津贴数额等内容。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上海法治报》5.29 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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