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不爱看,中年人没空看,老年人不会看,小朋友不让看。”这一对电视的描述形象地道出了其在不少家庭中的尴尬处境。功能虽多但操作繁琐、开机步骤多广告长、遥控器按键老年人难以识别、说明书字体太小看不清楚……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家庭,不少“想看却不会看”智能电视的老年人对记者表示:“如今的电视,真是越智能越不知道该怎么用了。”
“老年人可能身体机能退化、体力下降甚至行动不便,对社会的认知降低,无法跟进科技发展,但家用电器越来越呈现出高科技、信息化、智能化的特点,从而出现对老年人不友好的现象,这一现实情况值得关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标示。
有关专家表示,老年人使用家用电器时的特殊需求主要表现为产品介绍和使用说明需要文字简明,易于理解;尽量是整体机,无需安装或者安装简单,操作简便;老年人对产品功能需求降低,因此电器功能应尽可能简化,无需太多功能;质保时间长,故障少,返修率低;商家能够上门从事售后服务等。
“商家应当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年龄、知识、体力脑力状况,推出差异化产品。针对老年消费者,就应该推出操作简便、安全可靠、使用时间长、功能较少的电器。”苏号朋强调,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的倒退,而恰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这种发展模式更尊重人性,尊重老年消费者的特定需求,体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和保护。
苏号朋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家电产业适老化发展,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生产厂家和专业机构共同合作,就适老型家用电器开展专题调研和设计,推出符合老年消费者实际需求的家电产品。
(《工人日报》5.12 周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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