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再提严查‘挂靠’社保,举报可获10万元奖励。”近日,在北京从事文案撰写工作的黄希(化名)刷到这条消息时,有些“瑟瑟发抖”。由于没有固定单位、自由“接活儿”,黄希便采取这种“挂靠”方式,将社保交由一家机构代缴。
因户籍限制,像黄希一样的灵活就业者难以在工作地参保,迫于买房买车、子女上学等现实需求,不得不“挂靠”社保。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左右,如何更好地满足他们在工作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需求?早在2021年7月,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今年5月起,上海市推出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此外,广东、深圳、安徽、河南、浙江、江苏等多地陆续发布相关政策。
全面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应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的方式。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惠元建议,加快推进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现社保全国联网、跨省“一网通办”,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便捷性和便携性。
(《工人日报》5.16 于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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