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自从其诞生起就面临自身主权的合法性问题。一个民族实体无论其民族性还是其拥有的实力都无法为其成为一个主权实体提供正当性的理由。民族国家要走出合法性危机必须接受新国家观的洗礼与人民的授权委托,而这个过程既是民族国家人民化的过程,又是民族国家获得人民国家身份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国家具有双重身份——民族身份与人民身份。人民化过程不仅改变了国家的实质,也必深刻改变国际关系体系。
基于人民国家这一身份,人类或许只能基于七大原则建构未来可能的世界体系。
原则一:每个主权国家都应尽可能完成向人民国家的转换而成为实质的人民国家,并捍卫这样的国家。
原则二:基于构成所有人民国家主权正当性来源的普遍意志之上的普遍原则将成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优先原则,而民族性以及基于民族性的特殊原则将靠后。
原则三:遵循有限的多元原则。对体现人类之差异性的多元文化、多元价值的尊重与维护,将是人民国家构成的世界体系的一条基本原则。
原则四:对内有别于外,对外无别于内。所谓对内有别于外,是指在内政上,基于国家的民族性以及其他方面的特殊性而制定或采取适合于这种特殊性的政策或法律,既不应把这样的政策与法律推向世界,也不必照搬其他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所谓对外无别于内则是指,用以处理、对待国际关系的原则不应被限制在国际关系领域,而是应该也能够适用于国内关系。
原则五:拒斥一切“世界尺度”的原则,唯以人民为原则。
原则六:所有国家都应当最大程度去肉身化。国家作为一个承担着委托与代表的人格,它也有自己的肉身,那就是由一系列强力组成的一个有机体。其中最强壮部分就是军队、警察。人民国家的产生则为人类告别依靠肉身力量来寻求和平的时代的可能性。曾经引发民族国家之间展开相互攻伐这类敌对行为的民族性在人民国家里将逐渐被消解直至消失。
原则七:如果让渡部分主权,以便形成一个人类共同体,从而更有利于维护与实现成员个体的普遍权利以及相关福利,那么,为了忠于自己的使命,人民国家没有理由拒绝。
从长时段看,未来的国际体系只能是一个世界体系,也就是由人民国家之间形成的国际体系。正如马克思曾经预言的,社会将还给社会本身。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社会将还给人民,也即还给存在于其中的自由人。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黄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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