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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2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孕期如何科学用药

    《 文摘报 》( 2022年10月15日   04 版)

        孕期用药一直是妇产科医师、药师和孕妈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不同孕期用药方法不同

        孕4周内(月经周期28天者停经28天,月经周期35天者停经35天,以此类推),受精卵未着床,大多数药物对胚胎的影响遵循“全或无”原理,要么导致胚胎自然流产,要么对胚胎无影响,一般不增加畸形风险。

        孕4周到孕12周左右,胚胎、胎儿的主要器官迅速发育,是药物的致畸敏感期,如果在这期间随便用药,容易造成胎儿组织或器官畸形。

        孕12周以后,直到分娩,胎儿大部分器官已形成,药物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对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的影响还会存在。所以,不同孕期用药的方法不尽相同,“孕期只要吃过药就要流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那孕期就不能吃药了吗?当然不是,并非所有的药物都存在致畸风险。而且,如果怀孕期间患病,疾病本身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甚至流产、早产等,所以需要及时去正规医院治疗,不能硬扛着不治疗。

        孕期用药禁忌多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把药物分为A、B、C、D、X五类。妊娠期推荐使用A、B类,慎用C类,不用D、X类。

        我们常用的青霉素类、头孢类都属于B类药物。而喹诺酮类,即名为“某某沙星”的药物属于C类,需慎用。四环素会导致宝宝牙釉质破坏,链霉素可以损伤宝宝听力,都属于D类药物,孕期不能使用。

        抗病毒药如利巴韦林属于C类,在怀孕期间需要慎用,而镇静和抗失眠的安定多数属于D级,孕期不能使用。常见的止痛药阿司匹林,小剂量使用的话属于C级,要谨慎使用,但长期大量使用则属于D级,是绝不推荐的。

        孕期使用任何药物均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切勿自行购买服药。若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准妈妈,应及时告知医师备孕计划及怀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药物,切勿自行停药,避免使自身疾病恶化对母亲及胎儿造成更大的影响。

        (作者: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马卫杰)

        (《大河健康报》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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