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增设“基本养老服务”专章,提出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等,对随迁老人给予公共服务便利,并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现有随迁老人近1800万,占全国流动人口的7.2%,其中专程为照顾晚辈而随迁的比例高达43%。江苏将异地老年人纳入优待制度覆盖范围,不仅能为随迁老人提供直接帮助,而且能解除他们子女的后顾之忧。“带薪护理假”的提出,有助于化解独生子女“一边是工作,一边是父母”的矛盾,也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和保障。
关键在于,如何将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如果不能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制度善意难免会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如何在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利益之间达成一致,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决策智慧与行动能力。
(光明网 9.30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