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介绍近十年中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高考加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由于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为了获得奖励性高考加分资格,一些中学、学生及家长不惜“造假”以追求通过加分等“捷径”进入大学或进入北大、清华等更好的大学,这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
当然,要阻断高校招生中奖励性加分的“旁门”,更要敞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正门”。应该看到,高考加分政策走偏变样,存在弄虚作假、赢者通吃等问题,是加分权力下移、政出多门、部门及官员权力寻租、监管不严使得各利益方认为收益大于风险进而不惜铤而走险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但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初衷值得肯定。为此,中国在2014年启动新高考改革时,就将推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纳入高考,作为改革的重要措施。
就教育改革长远目标而言,实现教育资源占有的公平化、均等化,推动实现教育的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更需要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2022年第37期 闫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