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当小学教师
我如果当小学教师,决不将学校里的儿童认作讨厌的小家伙、惹得人心烦的小魔王;无论聪明的、愚蠢的、干净的、肮脏的,我都要称他们为“小朋友”。
我将特别注意,养成小朋友的好习惯。我想“教育”这个词儿,往精深的方面说,一些专家可以写成巨大的著作;可是,往粗浅的方面说,“养成好习惯”一句话也就说明了它的含义。
我当然要教小朋友识字读书,可是我不把教识字、教读书认作终极的目的。我要从这方面养成小朋友语言的好习惯。
一个词儿,不但使他们知道怎么念,怎么写,更要使他们知道它的含义和限度,该怎样使用它才得当。一句句子,不但使他们知道怎么说,怎么讲,更要使他们知道它的语气和情调,该用在什么场合才合适。一篇故事,不但使他们明白说的什么,更要借此发展他们的意识。一首诗歌,不但使他们明白咏的什么,更要借此培养他们的情绪。教识字、教读书只是手段,养成他们语言的好习惯也就是思想的好习惯,才是终极的目的。
小朋友顽皮的时候,或是做功课显得很愚笨的时候,我决不举起手来,在他们身体上打一下。这一下不只是打了他们的身体,同时也打了他们的自尊心;身体上的痛感或红肿,固然不久便会消失,而自尊心所受的损伤,却是永远不会磨灭的。我有什么权利损伤他们的自尊心呢?
我还要做小朋友的家属的朋友,对他们的亲切与忠诚,和对小朋友一般无二。小朋友在家庭里,时间比在学校里来得多;我要养成他们的好习惯,必须与他们的家属取得一致才行。
我如果当中学教师
我如果当中学教师,决不将我的行业叫做“教书”,犹如我决不将学生在学校的事情叫做“读书”一样。若有人问我干什么,我的回答将是“帮助学生得到做人做事的经验”。
我不想把“孝”“仁”“爱”等等抽象道德向学生的头脑里死灌。我认为这样的办法毫无用处,与教授“蛋白质”“脂肪质”等名词不会使身体得到营养一样。为要使学生的存心和表现切合着某种德目,而且切合得自然、毫不勉强,我的办法是:在一件件的事情上,以身作则,引导学生养成好习惯。
为什么我要和他们一样做呢?
第一,我听从良心的第一个命令,本应当“忠”;第二,这样做才算是指示方法、提供实例,对学生尽了帮助他们的责任。我认为自己是与学生同样的人,我所过的是与学生同样的生活;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我自己一定实践;凡劝诫学生不要做的,我自己一定不做。
我无论担任哪一门功课,自然要认清那门功课的目标,如国文科在训练思想,养成语言文字的好习惯;理化科在懂得自然,进而操纵自然之匙。同时,我不忘记各种功课有个总目标,那就是“教育”——造成健全的公民。
每种功课犹如车轮上的一根“辐”,许多根辐必须集中在“教育”的“轴”上,才能成为推进国家民族前进的整个轮子。这个观念虽抽象,可是很重要。学生现在和将来做人做事,还要与帮做庄稼和出外旅行一样,是综合而不可分的。我能只顾分科而不顾综合,只认清自己那门功课的目标而忘记了造成健全公民的那个总目标吗?
(节选自《叶圣陶教育名篇》 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