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消保委发布《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从现实情况看,这一规定不仅为消费者在线交易解除了后顾之忧,也对电商经济的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7日内无理由退货”只惠及网购,并不涉及线下交易。纵然是一些线下门店打出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口号,也仅是一种招揽顾客的促销手段,缺乏法律支持。
而江苏此举在法律尚未破冰的情况下,走出了开拓性的一步。不仅有助于减轻商家的经济负担,也让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更有保障。对于线下门店来说,“退一件货,留一线客”,给消费者“后悔权”,增强了交易互信度,有利于扩大市场空间。
(央视新闻客户端 9.7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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