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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分工合作是市场经济精髓

    《 文摘报 》( 2022年09月07日   07 版)

        经济学揭示了分工合作的原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市场。换句话说,如人们无视分工合作原理,市场将被破坏,甚至不复存在。

        分工合作发生在具有不同目的、不同利益的行动主体之间。不同的主体,虽然其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只要他们都遵循分工合作,那么他们相互间的利益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相互促进的。

        经济学所揭示的分工合作原理包括“方法论”与“经济学理论”两个方面。在方法论方面,方法论个体主义与合作原理是相符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是指把个体视为行动者,从个体出发来理解现象。在经济学理论方面,分工合作原理可以通俗地称为市场经济原理,比如,该原理认为没有保护产权的制度与价格机制,那么分工合作无法展开。

        分工合作原理在“经验”层面表现为普遍的一般性规则,这样的规则往往不是人为制定的,而是被发现的。政府通过服务于实施普遍的一般性规则,来服务于分工合作。分工合作原理是抽象的,但人们可以用合作原理来判断一种制度或政策是否与它相符,如通货膨胀、行政垄断、价格管制、关税壁垒等都是与分工合作原理不符的,同时也会损害分工合作。

        分工合作的产生是“自发的”,但它的出现并不是“自动的”。如大众不理解分工合作原理,那么就有可能会采取与之相悖的制度或政策,这样就阻碍了分工合作的出现。

        但任何国家都不能把他们的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与制度,强加给其他国家,因为分工合作原理在“经验”层面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人们无法在事先预测哪一种制度是最优的,只能在遵循分工合作原理的基础上演化产生。

        要使分工合作得以可能,必须认识什么样的制度有助于分工合作,什么样的制度会破坏分工合作,这种“理性”的获得,需要借助于经济学提供的有关分工合作的“因果知识”。

        (《深圳特区报》8.30 朱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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