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宣布将在下一个十年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笔者看来,“有组织科研”的实质在于通过科研组织方式的提升,快速产出国家急需、重大的科技创新成果。无疑,这一目标是国家战略需要,也是全体科研人员的学术理想和奋斗目标。
站在全局角度开展“有组织科研”的第一要义是要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为科研人员提供潜心科研的良好条件和环境,强化服务职能,不断完善优质成果被精准、快速发现的体制机制。
对照现有科研活动中的一些问题,各级管理部门在开展“有组织科研”时,尤其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把科研活动主体权交到在岗位作战的科研人员手中。“有组织科研”除了要组织科研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还要强调科研人员拥有责权利相统一的科研主体权,因为这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欲望、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的根本制度保障。
第二,把科研经费使用权交到有实际需求的科研人员手中,让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时能用上必要的科研经费最为重要。各级部门既要严格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去向,也要合理调配科研经费的使用对象。说到底,保证科研经费用于科研活动,满足更多科研人员的正当科研需求。在这方面,“有组织科研”大有作为。
第三,把科研成果评价权交到同领域的科研人员手中。如果科研成果的科学评价问题得不到解决,各种学术“掺水”、学术不端和腐败问题就很难根治。要科学评价科研成果,自然离不开同行评议。科研成果评价中的同行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同行。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还应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科研主管部门在成果评价时要选取使用合适的评审专家,充分体现“有组织科研”的专业水准。
(《中国科学报》8.23 樊秀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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