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最高层次,也是难度最大、困难最多的人才培养层级。为此,博士生招生既要严格程序,也要眼中有人,认真对待考生的所有材料。从考生的面试表现中,既要观察其是否有学术潜力、学术热情,也要考查其是否有通过科研为社会与世界做出贡献的理念与实践。
人才培养中,无人不渴望培养出优秀人才,但各种人才培养也都可能失败。我们渴望成功,但也要意识到,博士生人才培养相较于本科生与硕士生而言,成功率可能是最低的。
目前,博士生培养制度的设计思路是,要求进入博士生项目的所有人不仅要按时毕业,还要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学术要求。在绝大多数高校,博士生除完成毕业论文外,还有在高级别刊物的学术发表任务。相应的,近年来很多高校将博士生的学习与研究年限从过去的三年延长到了四年。
这种思路的问题在于,制度都是为让学生按时毕业设计的。比如,虽然规定博士生可在6~8年内毕业,但超过4年就属延迟毕业,对延迟毕业生较多的导师予以停招处理。
此外,忽略了可能有人读不下去的情况。比如,有学生读博后无法完成学术所规定的任务,甚至因此出现精神问题。再比如,鉴于现行录取程序,导师对学生并不充分了解,导致导师在学生读博后,才发现其可能并不适宜做学问。但现实是,除了继续指导甚至逼着学生做研究外,导师别无他法。
与此同时,只要博士生不能按时毕业,大部分责任都需导师承担。若因为各种原因,学生简单退学了事,对导师会有影响,但最终受害的是学生。因此,这又反过来促使导师产生“只要学生顺利毕业就万事大吉”的心态,进一步降低博士生培养水平。
当下流行的“申请-考核制”会加大导师对学生的陌生度,学生在读博后发现自己不适宜或不愿意从事学术的比例也会加大。为此,我们要针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顺利毕业者,除了规定他们可以按照硕士毕业外,还要想办法给出更多退出通道,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
(《中国科学报》8.9 郭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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