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用微信工作,发病被认定工伤”具有参考意义。
——居家线上加班能否视为在“工作岗位”?近日一个案例引发了不小的关注。石某在家通过微信处理工作事宜,晚间突发疾病去世,当地社保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经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后认定构成工伤。这起案件的引申意义或许还在判决之外,当工作从具体的“事”变成一种“状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新的复杂局面。法律层面对信息时代工作模式的认定与梳理,应该尽快跟上。
▲县城招聘高学历人才反衬出就业观念的改变。
——近日,湖北黄梅县和云南河口县招聘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引发热议,小县城招聘研究生、博士生有必要吗?2020年,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已经扩大到110万,这为县城招揽高学历人才提供了客观基础。同时,真正值得注意的,不是县城想要招聘更多高学历人才,而是越来越多的高学历人才愿意“下沉”,以及他们作此选择的理由。从过去流行的“下海”,到现在更流行的“上岸”,这一变化背后的社会土壤以及折射出的社会思潮,值得咂摸。
(综合光明网 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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