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200万元11个月后获得66万元收益,借款30万元购买房屋10年后以500万元高价售出……近日有媒体披露,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通过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高达1075万余元。“投资之道”背后隐藏的腐败现象令人警醒。
这些巨额收益,看似是陶诚华投资所得,但稍一推敲便知,他“投资”时付出的资本绝不仅仅是钱财,更多的是其掌握的权力。然而,“权力”在让他轻松套利的同时,也让他自己变成了“投资”的对象。领导干部以权力“投资”,在背后为商人架桥开路,牟取个人私利;商人以钱财“投资”,通过领导干部的权力庇护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并获取更多暴利“回报”领导干部。
不管其中演变出多少花样、披上怎样看似“合法”的外衣,在法纪面前都不过是欲盖弥彰,都掩盖不了以谋私权、行贿受贿的事实。
(《中国纪检监察报》7.5 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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