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会议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当今社会,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我们每天都在创造数据、使用数据,注册账号、网购商品、发送视频、路线导航等,由代码构成的数据背后有着相当重要的公共价值和商业价值。
但很多时候,我们个人对数据的掌控是乏力的,一个App就可能将其全部盗走。数据如何更好地体现用户权益、服务社会发展,已经成了紧迫的课题。
《意见》精准出招,“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并且要“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这些制度设计,覆盖了数据保护的全链条环节,厘清了不同类型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权益分配等重点、难点问题,让数据应用更加安全、公平、规范、高效。这是对社会期待的回应,也是一以贯之的治理思路。
(《经济参考报》6.30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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