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无可厚非,但频频越界的“饭圈”乱象,不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触碰社会道德底线,有的还已触碰法律红线。整治“饭圈”乱象,关涉青少年成长,关乎社会和谐稳定。
治理“饭圈”乱象,从主体来看,要从个人、网络平台、艺人与经纪公司等方面入手。从个人的角度看,要强化对青少年的保护与引导。“饭圈”有低龄化特征,家庭应当承担起培育未成年人的健全人格与明辨是非能力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给予正确的引导。从网络平台的角度看,要压紧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对“饭圈”乱象在平台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法律应根据权责相当、责能相配的原则来判断平台和个人的责任。从艺人与经纪公司的角度看,应在公共利益、比例原则的引导下,规定明星艺人与经纪公司的义务,明确其引导青少年理智追星的义务,规定其放任粉丝群体非理性、不加干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等。
治理“饭圈”乱象,从调整手段来看,应根据不同情形,依法运用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予以调整。“饭圈”乱象常常涉及人格权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言论,造成他人人格社会评价降低的,构成名誉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偷拍、窃取的图片的,依据民法典构成侵犯肖像权。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不愿意公开的私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近年来,网信领域针对信息平台的立法进程加快,尤其是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及一系列行政法规的出台为规范平台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法规对平台的指导还存在操作性不够等不足之处。因此,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规范行为,出台相应的违法行为惩戒办法,让粉丝文化回归健康轨道。
(《学习时报》5.25 李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