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日前修订,规定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边境县(市、区)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除子女数量扩容外,家庭生育福利也加码升级。例如,女方怀孕,男方可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子女0至3周岁期间,夫妻每年分别享受育儿假十天。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女职工,还可申请12个月的哺乳假。
近年来,广西边境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负增长。这显然不利于稳边固边。从中长期来看,人口流出失序、结构性失衡、老龄化侵袭,对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适时调整生育政策,这是守好祖国西南大门的必需。
而调整人口政策,要保持应有的定力,更要具有科学的前瞻性。打好提前量,布好先手棋,不能受限于眼下的数据。要做时间的朋友,为“人”的发展、国家的发展做长远计。
此次,广西及时调整生育政策,不仅有利于“四孩”落地,更是为育龄人群打上一针“定心剂”。调整生育政策,最关键的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打破旧思路的僵局。与“一刀切”相比,结合地区特点,找到最符合县情、市情的路径,才能提升生育意愿,让政策尽快起效。
(澎湃新闻 3.25 林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