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觉醒、异种器官移植、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科学技术不断迅猛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可能引发一些前所未有的伦理挑战。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治理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这也是继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意见为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划定了“红线”和“底线”。“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技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得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不得侵犯科技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资助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科技活动”“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重点加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
科技部副部长相里斌说:“意见首次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科技界和全社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提升对科技伦理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防范科技伦理风险,对推动科技向善,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将发挥重要作用。”
有科技伦理学专家表示,随着越来越多中国科技工作者勇闯“无人区”,我们需要预判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系统地预见、权衡和处置科技前沿的伦理冲突,谨防有人不小心冲进伦理“禁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翟晓梅说:“我们必须要全面、审慎地思考现代前沿新兴技术的功能,比如意见指出要以具有前瞻性、负责任和审慎的立场对待新技术,尤其是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极具争议的技术广泛应用时更是如此。”
(《新华每日电讯》3.24 胡喆 田晓航 张泉 温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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