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指出,所谓新就业形态是“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就业市场新样态,它不仅是新时代催生出来的新经济形态在就业领域的反映,而且也是传统产业在互联网条件下延伸而产生出来的、尚未完全转化成独立新形态的就业样态”。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经历一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系统性升级,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新经济无疑是带动这场升级的核心动能之一。新就业形态之“新”,最主要的是由于其呈现出五化新趋势: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这些变化,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应变能力。
新就业形态在我国疫情防控期间展现了极强的韧劲和吸纳能力,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它也存在着下列几个瓶颈问题:第一,新就业形态的统计体系仍不完善。目前我国就业统计指标的采集主要源自于雇佣关系,难以将非雇佣形式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纳入。第二,劳动关系难以界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有缺陷。第三,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还未能完全满足新就业形态的需求。第四,劳动者缺乏话语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新就业形态所面临的上述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文章:
1.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及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营造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依法参保、自愿参保的社会氛围。
2.拓宽就业渠道。针对该群体中部分人员年龄偏大、就业能力低的问题,大力开发困难劳动者就业岗位,组织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以提高其收入,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并“老有所养”。
3.完善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要求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机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4.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新业态用工的劳动保障监察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北京日报》2.28 张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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