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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2年02月16日 星期三

    “僵尸车”为何难清走

    《 文摘报 》( 2022年02月16日   02 版)

      长期停放在某个位置,车主难寻、无人问津的车辆,有一个形象的称呼——“僵尸车”。形成“僵尸车”的原因有很多:如车辆到了报废年限,车主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报废;如车辆被盗抢后,犯罪分子随意将车遗弃;如车主失踪或死亡后其车辆长期被遗忘等。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宣传科科长孙晓彤发现,“僵尸车”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占比较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并无限制,但是有很多车辆连续3年脱审,就应当强制报废。不过强制报废返还的金额较低,报废一辆车返还的金额可能还抵不了把车辆拖运到报废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且,需要强制报废的车辆如果不进行报废,对于后续购买新车入户没有任何影响。这或许是导致大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成为“僵尸车”的重要原因。

      目前,对于“僵尸车”并没有一个官方明确的界定,导致实践中需要对“僵尸车”进行分类讨论。有的“僵尸车”属于违停状态,这种情况下交警可以直接进行执法。还有的“僵尸车”停放在停车线内,甚至有些还在交停车费,只是一直不使用车辆,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处罚标准和处罚依据的。因此,目前对于路面上“僵尸车”的执法依据主要还是违停。

      孙晓彤所在交管部门前期的工作都是对违法停车的情况进行清理,且要先联系车主进行告知,如果和车主取得了联系,就可以请车主本人去自行处理,还要对其违停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联系不上的,只能暂时把“僵尸车”拖到某个专门的场地进行集中保管。但集中保管会产生费用,而这笔费用现阶段只能由交管部门承担。此外,因为联系不上车主,所以保管时间不确定,若因停放时间长导致车辆自然灭失,而这时车主前来索要车辆,执法人员就可能处于“两难”境地,甚至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问题。

      (《法治日报》2.10 孙天骄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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