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吸引群众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积极参与和谐社区、美丽乡村等建设”。
厚植家庭文明,以家庭文明助推社会文明。家庭作为社会有机体的重要构成要素,承载着社会规范、道德教育、文化传承、情感慰藉等基本功能。家庭文明对家庭个体成员的健康成长有着直接、持久、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文明进步,彰显社会文明进步。千千万万家庭的文明,汇聚成国家的文明,整个社会的文明。
夯实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培育时代新人。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培养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肩负着培养时代新人重要责任。
传承优良家风,以优良家风引领党风社风。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风体现着家庭传承的美德,体现着家庭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整体气质。家风源于家庭,但其作用并不限于家庭,它是民风、党风、政风、社风的根基,能够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社会责任。
提升家庭服务,以家庭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引导广大家庭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以“小”家庭助推“大”家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家庭力量。
(作者:安徽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苹)
(《光明日报》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