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台海风云激荡,“台独”势力挟洋自重,闹得挺欢。对此,如何看待和应对?
结合这个问题,笔者研读了《张海鹏文集》和《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中的相关文章。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主任、国台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历史学家张海鹏对台湾史有着专深的研究。这两本文集分别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于近期出版,收录有张海鹏先生论述台湾问题的近30篇文章。从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一位严肃历史学家的公正立场、深刻见解和科学方法。
如,明确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4500年前或1万年前,台湾海峡曾经几次与大陆相连接,台湾属于中国的文献记载,可以追溯到《尚书·禹贡》《三国志》。台湾考古发掘早已证明,生活在台湾的早期人类大多是从中国大陆过去的。元代中央政府正式在台湾岛建立管理机构。明代遵循元代惯例管辖台湾。清朝初年郑成功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手中收复了台湾。清朝中央政府于1885年宣布台湾建省,1888年完成了与福建省的分治。这些,说明“台独”个别学者与政要宣传的“台湾人四百年史”“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说法,根本是无稽之谈(参见《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第486—489页)。
再如,论证了“台湾地位未定论”不成立。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签订,台湾割让给日本。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签署了《开罗宣言》,其中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两年后的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在另一个重要文件即《波茨坦公告》中正式引用了开罗宣言,随后苏联首脑斯大林也在这个文件上签了字。这个文件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些条款,又在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条款》中再次得到确认。这个“投降条款”是由同盟国各国代表和日本国代表共同签署的。1972年9月29日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再次声明“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后来,美、英等国代表于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签署《对日和约》,制造出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因为既没有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也没有邀请台湾国民党当局参加,所以国共双方都发表声明,宣布该和约无效。综上所述,作者得出结论:“由于1972年以后中美之间三个联合公报的签订,由于1972年中日复交的联合声明中日方表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谣传,早已灰飞烟灭了。”(《张海鹏论近代中国历史》第493页)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周溯源)
(《中华读书报》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