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翻煎,即重复煎一次的意思,用于煮中药,指对同一份药材进行二次或更多次的煎煮。
临床上我们常说的翻煎大多是指煎两次,即连续煎煮两次,并将两次的药液混匀在一起,再分成两份,分次服用。只有极少数特殊药材,需煎煮三次、四次。
首次煎煮药物前,需要凉水浸泡药材约30分钟再开始加热。
第二次煎煮时,大多数人是把药液倒出来之后直接就加凉水。但因为这时药渣还处于滚烫的状态,若是加入凉水,冷热相遇会使部分成分沉淀或变化,造成成分结构的破坏,影响第二次煎煮的药效。故应加入温水或是烧好的开水为好。因第二次煎煮时有效成分相比第一次大大降低,因此应减少加水量,约是第一次的2/3,以提高煎出汤液的浓度。第二次煎煮时,慢火煎制,煎煮时长与第一次相近即可。
若有后下药,大多数不宜久煎,或是挥发成分较多,或是有效成分久煎易破坏,此时仅需在第二次翻煎的最后5分钟加入药液中煎煮即可。先煎药则无特殊,按常规先行煎煮即可。
(《健康咨询报》11.1 林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