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中国前三十年的发展思路是模仿复制苏联体制并基本建立了我国工业体系,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接下来的三十年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为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大转型”。
中国试图从综合国力“大落后”阶段回归到曾经“大领先”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也即“大追赶”阶段的发展目标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塑造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追赶体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执政组织呼应外部变化的及时性、官员体系的执行能力、官员个人素质的高低都提出了极高要求,而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很多问题。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的信息系统视角,追赶体制强调用较少时间来提升综合国力,必然会导致整个治理体系更关注经济指标而非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其他非经济领域的冲击就会相对迟缓。“条条块块”的治理结构在升迁激励下会导致输入信息部门根据自身利益偏好选择是否如实上报信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则进入了试图构建以我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阶段。从当前发展阶段看,我国已经由过去追求发展速度的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相比于速度指标,质量指标是更为综合的发展指标。想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从过去强调速度的追赶体制尽快向强调质量的协调体制转变。
从信息系统视角看,以定位清晰的政府职能来实现信息处理环节的收缩化是协调体制形成的核心。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根本上明晰政府职能。首先,要彻底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方式。对政府而言,保留严格的监督权和严厉的惩罚权这两大能力就已能足够保证整个治理体系的健康运行,无须在审批、管理、经营等环节过多干预市场机制。其次,避免人为主观因素过多出现于治理体系是消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直接措施,应该尽可能实现政府与社会接口环节的“去人工化”和治理事务环节的“标准化”,这一思路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官员的主观性去干预制度的客观性。最后,在政府体系内部应该构建舆情反应机制或部门,要求负责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社会合法要求做出满意答复,避免“阴奉阳违”情形的出现。
(《人文杂志》2021年第5期 蔡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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