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有两个目标,一个是“托底”,另一个是“提升”。“托底”就是为所有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让民众摆脱对衰老、失业、疾病和匮乏的恐惧;“提升”就是提升民众的收入能力,让所有人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多的收入。社会保障不仅是社会福利,也可以提高民众的生产积极性,因为它降低了掉入贫困陷阱的风险,民众就可以放开手脚,去从事有一定风险但回报率更高的生产活动,比如开个小店、发明一项新技术,或者开办企业等等。提升民众收入能力是“授人以渔”,让低收入群体依靠自身获得更高的收入,缩小与高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换言之,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拉下来,而是要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上去。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一次分配的原则是按要素分配。从理论上讲,按要素分配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宽泛的形式,因为劳动力之外的各种要素说到底都是劳动积累的产物。按要素分配不仅可以提高各种要素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可以让市场形成合理的要素价格,指导资源的流向和配置,提高经济体系的效率。
二次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渠道。按要素分配要尊重个人的能力和努力,同时也难免受到能力和努力之外因素的影响,必然导致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这就需要政府通过税收和再分配对收入和财富进行二次调节。但调节不是简单的“削峰填谷”,把从企业和高收入者那里收到的税收分给低收入者就了事,而是精准地提高民众的收入能力,这样才能获得持续的共同富裕。
在今天的中国,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提升收入能力的关键,一夜暴富的草莽英雄时代已经结束。但中国的受教育水平各地不均,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均等化。
三次分配是厉以宁先生30多年前提出来的概念,自愿是它的原则。就促进共同富裕而言,三次分配只能是锦上添花,因为其数量毕竟有限,它更多的是体现社会的互帮互助精神,而不是强制性的再分配。最适合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地方,是救助社会保障无法触及的贫困领域、对高等教育和科研的资助以及引领社会的文化艺术事业。
(《北京日报》10.18 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