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公安机关都发布过悬赏通告,悬赏通缉涉黑组织、涉命案、涉毒等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对哪些犯罪嫌疑人会发布悬赏通告?悬赏金额怎么定?谁来出?
通缉令和悬赏通告有何不同
通缉令和悬赏通告的区别主要是:第一,发布的范围不同。通缉令的发布范围限定在发布机关管辖的范围内,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应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决定;悬赏通告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侦查需要确定发布范围,没有太多的管辖范围的限制。第二,针对的对象不同。通缉的对象是在逃人员,包括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押脱逃的罪犯;悬赏通告的对象既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也可能是有助于破获案件的线索或证据,如查找监控影像中的人员、辨认模拟画像的悬赏通告、查找赃物或犯罪工具的悬赏通告等。第三,悬赏通告提供赏金,且必须写明赏金的具体金额,而通缉令可能有赏金,也可能不提供赏金。
悬赏通缉的赏金谁来出
通缉令和悬赏通告的悬赏金额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犯罪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及社会危害性。通常情况下,案件性质越严重、社会危害性越大,赏金可能就越高。其二,发布机关的支付能力、意愿和相关规定。
我国的3类通缉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额统一规定为5万元,由公安部支付;有时,为了提高激励力度,负责侦办案件的地方公安机关可能会在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赏金,增加部分由办案公安机关支付;b级通缉令的悬赏金额由省级公安机关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意愿确定,并由各省公安机关支付;县级、地市级和省级公安机关在辖区范围内发布的通缉令,悬赏金额由发布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自身的支付能力、意愿确定,并由发布机关支付。除了a级通缉令之外,其他通缉令和悬赏通告的赏金各不相同、上不封顶。
(《法治日报》9.24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