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调整普遍的人与人之间关系规则逐步被重视,推行全面的法治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全民终身法治教育是指导包括政府、社会、单位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的,贯穿于每一个公民终身的法治教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当着重两点:
一是法治教育的内容不仅包括法律规范的宣传,更应该注重法律意识的培育,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应当侧重于不同的内容。法治意识是整个法治建设基础,只有法治意识到位了,法律制度的建设才具备坚实的基础。法治意识的缺失不仅影响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更影响着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但法治教育应当循序渐进,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应当是不同的。
二是推进法治教育不仅仅是政府的工作,而是包括政府、社会、单位以及个人在内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如果我们仅仅把法治教育看成是政府的工作与责任,效果肯定不会明显,而且还会出现形式主义。政府应当在个人成长的不同阶段提供规划,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其纳入教育体系。而随着个人的成长,个人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对法治的需求使其自学的欲望也在不断地提高。此时,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就应当在提高法治教育便利性上下功夫,比如提供便于人们查阅学习相关法治资料的设施等。
(《广州日报》6.21 夏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