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每年新申请技术专利的成果数已达100多万项,其中每年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成果约17万—19万项;同时,我国已有专利成果存量也已达到100多万项。若以成果数量论,两个“100万”,当然算得上是科技大国。可是,我们科技成果数量虽多,但却多而不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存在短板,仅7%左右。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梗阻”究竟在哪里?综合专家的意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成果评价不合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对科技成果评价存在片面“重论文”的现象,而且对科技项目也是“重纵向”而“轻横向”。比如科研人员评职称,凡是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国家部委下达课题的成果皆管用,而接受企业横向委托的技术研发成果,经济效益再好也不作数。
二是收益分配不合理。2007年之前,国家政策规定政府投资研发的科技成果,其转让收益应悉数上缴,研发机构和成果发明人不能参与收益分配。可想而知,有这样的规定,研发机构当然没有推动成果转化的动力,技术发明人对成果能否转化也会漠不关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现在这种产、学、研脱节的局面。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科技成果转化难还另有更深层的原因。科技转化平台缺位。众所周知,一项新技术从“样品”转化为“产品”(规模化生产)是惊险的一跳,通常需要“中试”。这样就带来了一个难题:由谁来投资建中试车间?若中试能成功,投资可摊入成本,谁投资都一样;可万一不成功怎么办?大家都想规避风险,技术转让方和受让方往往都不愿意投资。
是的,这正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梗阻所在。无论由研发机构还是技术受让企业建中试车间,使用效率都太低(一般只用一次),而由政府投资建“中试平台”供各研发机构循环利用,便可一箭双雕:既能减少重复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又能有力促进成果转化。“共享中试平台”不仅可由政府投资,也应鼓励民间科技中介机构参与投资。设想一下,假若让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银行”职能,政府用激励政策支持他们投资“中试平台”,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岂非如虎添翼?
原题:《推动科技与产业对接》
(理论网 6.30 王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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