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地公布2020年度省(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突击花钱问题。
例如,北京市审计报告称,个别单位一次性预存燃气费400万元,足够该单位使用2年;还有部分项目早于合同规定,在项目尚未验收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山东审计报告指出,17个部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维修费、采购货款等2279.89万元;6个部门单位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ETC卡等69.75万元;2家省级医院在项目未开工或设备未验收入库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款和货款7400.51万元。海南审计报告发现,2个部门通过在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的方式,年底突击支出124.01万元。
突击花钱破坏了预算的平稳执行,不利于公共产品的平稳供给,不利于公共资金效率提高,甚至造成公共资金的浪费性使用。如何根治?中央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建议,对现行有关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应进一步细化完善,充分考虑不同类别支出的客观规律,科学设立不同的支出进度考核指标,而不是简单要求与时间进度相匹配。
(中新网 8.12 陈益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