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欧洲学术圈的声明引发关注:欧洲研究委员会首次明确,禁止申请人在列举学术发表记录时提及期刊影响因子,这被学术界不少人解读为,科研基金申请取消了“期刊影响因子”这一标准。
今年5月,我国教育部发布2021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相关通知,明确“不得填报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专利申请数量以及有头衔、‘帽子’的人才情况和数量”,强调要“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
科研人员受困于影响因子已经很长时间了。尤其对青年科研人员来说更是如此。一位青年科学家告诉记者,博士毕业或职称晋升的“硬标准”是学术论文须发表于SCI、EI收录的期刊或在影响因子3.0以上的SCI期刊。高影响因子意味着更聚焦科研热点,这往往让他们不得不放下需要花费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原创性工作,转而去“追热点”。影响因子因为使用“太过了”,对基础学科研究带来了相应消极的影响。
国外学术出版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也坦言,“影响因子”本来用于衡量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并非评价科研工作。那么,不看期刊影响因子,学术评价又该看什么?
“一线工程师未必写得出高引的论文,但他们可能会做出世界一流的产品。”上海理工大学康复工程与技术研究所所长喻洪流告诉记者,在他们团队,像康复机器人的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早就成为了重要评价标准。在评价改革的激励作用下,“代表作”结出了累累硕果。
分类考核是可行的方向,要将工程应用类和基础科学分开评价。要坚持科研评价的两条“黄金标准”。首先,坚持使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助力决策。其次,使用多重定量指标而非单一指标。
(《文汇报》8.9 储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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